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义务

保险查询 2025-09-02 16:58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合同时需如实回答保险公司询问,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危险程度增加时也应及时通知。

2. 按时缴纳保费

保费是合同生效的前提,逾期未缴可能导致保障中止。人身保险有60天宽限期,两年内可申请复效。

3. 出险通知义务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便于及时核定损失。拖延通知可能影响理赔效率。

4. 维护标的安全

财产保险中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人身保险中要关注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变化。

5. 其他法定义务

  • 重复投保时应主动告知
  • 配合保险公司调查取证
  • 合同变更需书面通知
  • 这些义务与投保人的权利(如降低保费请求权、受益人指定权等)共同构成保险合同的平衡机制。未履行义务可能导致理赔受阻或合同解除。

    上一篇:保险咨询索赔有限公司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aoxiank.com 保险课 版权所有 Power by

    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儿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