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医疗保险 2025-09-04 08:22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报销范围

1. 女职工

  • 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 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可享受生育津贴
  • 2. 男职工

  • 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享受护理假工资待遇
  • 3.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产前检查限额1500元(报销比例60%)
  • 住院分娩、流产、引产等医疗费用
  • 二、报销标准

    1. 医疗费用报销

  • 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原二级医院300元、医院600元等)
  • 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比例报销
  • 辅助生殖类项目(如取卵术)纳入报销,限额2次,报销60%
  • 2. 生育津贴

  • 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多胎每婴+15天)
  • 发放标准分两类:
  • 2025年10月1日前:顺产约35866元,剖宫产约39271元
  • 2025年10月1日后:顺产约23542元,剖宫产约25777元
  •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为2954.47元
  • 三、其他调整

  • 生育津贴7月1日起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可选一次性或按月)
  • 居民医保产前检查由定额300元改为按比例报销
  • 失业保险金领取者生育津贴按差额发放
  •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可参考[沈阳市官网]或[沈阳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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