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张新实: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在2007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时任江苏省宿迁市市委的张新实,提出了一项引人深思的建议:推动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民工也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的温暖怀抱。当时,全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5亿,宿迁市就有常年超过90万的农民进城务工,农闲时期更是高达超过一百万。由于缺乏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为城市发展付出辛勤努力的农民工在回归乡村后,其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自身的积蓄和子女的支持。
张新实代表的话语充满了对农民工群体境遇的关切和对问题解决的期待。他强调,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他呼吁应尽快修改劳动法或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确保农民工和城镇劳动者享有平等的权益。他警示道,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具有短暂性和流动性特点的农民工群体来说,执行起来十分困难。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农民工需要累计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金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对于频繁跨省区、跨市就业的农民工来说,坚持缴纳养老保险金15年以上并非易事。而且,现行的区域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农民工在跨省区市就业时,养老保险金只能转移保险关系,而不能转移基金。这不仅导致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费用滞留当地社保部门,还给劳务输出的欠发达地区带来了更大的社会问题和经济压力。
针对这些痛点问题,张新实代表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建议。他主张尽快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和管理养老保险金。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以适应农民工的流动性特点。考虑到农民工务工时间的不确定性,他建议实行分段计算、分级发放的灵活机制,让那些难以达到累计缴纳15年期限的农民工也能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障。
张新实代表还强调,对于那些拒绝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或故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业主,应该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他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每一位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农民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这样的改革不仅是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怀,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