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可以投资“新三板”了!咋回事?
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一年有余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正式落地实施。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根本大法,该《办法》在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保险主业和实体经济的强调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并围绕此核心构建了一系列制度。
《办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的独立运作原则。为确保保险资金不被异化为大股东的投资工具,对于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股东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干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严格监管与风险防范的高度重视。
《办法》从多个维度对保险资金运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包括严禁股东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投资、对股票投资实施差别化管理、限制投资管理人将受托资金转委托和提供通道服务、加强公司治理及关联交易的监管等。除此之外,《办法》还提升了投资管理的要求,如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风险责任人制度,加强对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要求等,旨在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率和稳健性。
针对以往保险资金运用中出现的一系列市场乱象,《办法》在保障资金安全和稳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服务保险主业。明确保险资金投资应与负债端业务发展相协调,以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办法》还鼓励资产管理专业化,并创新性地提出保险资金可以投资“新三板”股票,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开辟了新的渠道。降低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门槛,也为保险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了更多可能。
对于这一新《办法》,保险资管专业人士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办法》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监管思路,不仅为保险资金权益投资带来更多机会,还为保险公司合理规划资产配置、防范流动性风险隐患提供了有力支持。该《办法》的出台,无疑将推动保险资金更深入地参与实体经济,有助于缩短投资中间环节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率和稳健性,使保险资金能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主业和实体经济。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保险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