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主要分为两个核心步骤: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程序
1. 申请主体与时限
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劳动者或其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合同、工资流水等)、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审核与结果
社保部门受理后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若材料不全,需一次性补正。
3. 注意事项
无劳动合同可通过工牌、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
认定通过后需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否则无法进行后续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 申请条件
需在伤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结束后申请。
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病历资料(门诊/住院记录、检查报告等)、身份证。
2. 鉴定流程
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专家现场检查(需携带病历原件、影像片等),60日内出具结论。
3. 异议处理
对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省级复核。
关键提醒
鉴定类型:必须选择“劳动能力鉴定”,而非普通伤残鉴定。
时间节点:过早鉴定可能影响评级准确性,建议伤情稳定后再申请。
赔偿依据:鉴定等级直接关联赔偿金额(如十级伤残赔偿9个月工资)。
如需进一步了解材料清单或地区差异,可参考以下扩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