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安排
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1月至3月,评审工作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
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按照备案时间灵活安排评审周期。
二、申报条件
1. 基本要求:
需符合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关于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要求。
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及受处分期内人员不得申报。
2. 特殊政策:
粤港澳大湾区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对口工作满规定年限(本科10年、硕士7年、博士2年)可直接申报副高。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或基层一线工作的外籍/港澳台技术骨干,满足条件可直接申报。
革命老区、苏区、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且考核合格者,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三、申报途径
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逐级推荐至对应高级职称评委会。
社会办机构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权限申报。
广州、深圳、东莞的副高职称由本地评委会评审(部分专业除外)。
四、材料要求
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破除论文、奖项等硬性门槛,允许选择替代性指标。
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2024年度)。
五、卫生专业特殊要求
申报卫生系列副高需先通过高级资格考试(免试范围含援派人员、抗疫一线人员等)。
考试专业需与执业类别一致。
六、评审结果公布
部分专业(如农业技术)评审结果已于2025年7月公示。
具体专业要求可查阅对应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如[卫生健康委]、[住建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