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费期间死亡赔偿

社保知识 2025-09-18 14:36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可领取的赔偿项目

1.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含利息)可由继承人全额继承。

2. 丧葬补助金

  • 城乡居民社保:部分地区发放固定金额(如河北980元、黑龙江500元);
  • 职工社保:标准为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个月。
  • 3. 抚恤金

  • 职工社保按缴费年限计算:1-5年发3个月,5-10年发6个月,10-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增发1个月(最高24个月);
  • 非因工死亡:配偶每月领40%工资,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额外增10%。
  • 二、特殊情况处理

  • 因工死亡:除上述项目外,还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失业保险期间死亡: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社保卡、身份证等;

    2. 提交申请:向当地社保部门或人社局养老保险窗口提交材料;

    3. 审核发放:一般需10个工作日,抚恤金计算可能延迟至下半年(需参考平均工资数据)。

    注意事项

  • 城乡居民社保仅退还个人账户部分,职工社保可额外领取统筹账户支付的补助;
  • 退休后死亡的,需扣除已领取养老金再计算个人账户余额;
  • - 具体标准因地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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