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社保知识 2025-09-23 10:0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0个省(市)开展
  • 由银推动,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创新
  • 2.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 2018年起在上海等地开展试点,2023年启动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衔接工作
  • 试点公司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业务衔接,相关产品将纳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
  • 2023年9月1日起停止新客户销售,支持存量保单转为个人养老金保单
  • 试点政策特点:

  • 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共同构成三支柱体系
  • 采用账户封闭运行模式,资金可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缴费上限12000元
  • 领取条件包括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
  • 当前发展现状:

  • 截至2024年底个人养老金开户超7200万人
  • 我国三支柱养老金占比分别为57.1%(基本养老)、42.9%(企业年金)、0.01%(商业养老)
  • - 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65岁以上人口占比13.5%)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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