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社保知识 2025-09-23 09:17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主体不适格
协议仅适用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等接触核心商业秘密的人员,与普通员工(如清洁工、外卖员)签订的协议因主体错误而无效。例如某外卖平台与骑手签订的全球竞业条款被认定无效。
2. 期限超限
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期部分自动失效。若协议约定"离职后5年内不得从业",则超3年部分无效。
3. 补偿缺失或过低
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补偿金低于离职前工资30%(部分地区标准),劳动者可主张条款无效。若企业超3个月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协议。
4. 内容违法或显失公平
包括:
5. 非真实意思表示
通过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可撤销,例如以不签协议就不发离职证明相威胁。
需注意,即使协议无效,劳动者仍对商业秘密负有法定保密义务。签订前建议重点关注补偿金额、限制范围等核心条款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