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时间规定

社保知识 2025-09-23 09:0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哺乳时间规定

1. 每日哺乳时间:用人单位需为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可拆分两次,每次30分钟)。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2. 时间计算:哺乳时间及往返途中的时间均计入劳动时间。

二、劳动保护措施

  • 工作限制: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第体力劳动强度、禁忌劳动或夜班劳动。
  • 设施保障: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建立哺乳室等设施。
  • 三、特殊地区政策(以成都为例)

    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可凭爱婴医院证明申请额外30天产假,需在分娩后3-5个月内办理。

    四、劳动合同保护

  • 解雇限制: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
  • 工资保障:不得降低哺乳期女职工基本工资。
  • 五、地方性补充规定

    部分省份(如广东、上海)允许延长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工资按协商或原工资80%发放。其他地区政策可通过当地人社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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