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社保知识 2025-09-22 06:2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致残性损伤

  • 经医师诊断成为残疾或可能成为残疾的
  • 局部肌腱受伤引起机能障碍,可能导致肢体无法自由活动
  • 2. 需重大手术的损伤

  • 伤势严重需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
  •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内部伤害
  • 3. 严重灼伤或骨折

  • 人身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灼伤面积占全身三分之一以上
  • 胸骨、肋骨、脊椎等严重骨折或严重脑震荡
  • 4. 器官功能损伤

  • 眼部受伤有失明可能
  • 耳膜破裂导致永久性失聪等听觉丧失
  • 5. 肢体特定伤害标准

  • 手部:大拇指轧断一节,或其他手指轧断两节/两只各轧断一节
  • 脚部:脚趾轧断三只以上或肌腱损伤影响行走能力
  • 需注意,重伤鉴定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2025年施行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性等级评定,具体程序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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