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监管模式是什么

投资理财 2025-09-16 06:13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监管主体演变

原银的保险监管职责于2023年整合至新成立的金融监管总局,该机构现全面负责银行、保险等行业的监管工作,并吸收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职能。地方层面则由金融监管总局的地方分局承接原省级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

2. 法律依据与职责

  • 依据《保险法》赋予的法定权限,监管范围覆盖保险公司设立审批、高管任职资格、条款费率制定、市场风险监测及违法违规查处。
  • 对保险机构实施全流程监管,包括偿付能力、公司治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关键环节。
  • 3. 政策动态与创新

  • 近年强化了对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规范,明确仅允许终身寿险等特定产品设计为万能型,且保险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 推动监管科技应用(如大数据、区块链)并加强国际协作,以应对金融风险全球化。
  • 4. 消费者权益保护

    金融监管总局整合了原银和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能,通过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机制强化市场约束。

    5. 行业自律辅助

    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自律规则,配合监管部门对销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行为监督。

    当前监管模式强调"严监管"与"促发展"并重,既通过修订法律填补互联网保险等新业态的监管空白,也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行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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