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报销项目

投资理财 2025-09-15 08:3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生育医疗费用

1. 产前检查费用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个孕周期可报销100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胎额外增加500元。报销后超出的费用可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检费用按普通门诊政策执行,年保障上限元。
  • 2. 住院分娩费用

  • 职工医保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费用按医保住院待遇报销,不设起付线,与年度最高限额合并计算。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样享受住院分娩费用报销,标准与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一致。
  • 3.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包括流产、引产、放置/取出节育器等,职工医保按住院或门诊政策报销,门诊流引产定额支付900元/次。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相关费用按普通门诊或住院政策执行。
  • 二、生育津贴

    1. 女职工生育津贴

  • 计算公式: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顺产128天,剖腹产/难产143天,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 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享受。
  • 2.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 配偶生育后可享受15天津贴,按男方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算。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无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需在产假结束后3个月内由单位申请。
  •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报销流程或材料要求,可参考武汉市医保局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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