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规定

投资理财 2025-09-13 03:14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一、基本条件

1. 缴费要求: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此前结转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 失业性质: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

  • 劳动合同期满
  • 单位破产/吊销执照
  • 经济性裁员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等9种法定情形
  • 3. 登记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特殊规定

    • 取消户籍限制,外地户籍与本地户籍享受同等申领权利

    •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符合条件也可申领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未领取期限可合并计算

    三、禁止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不能领取:

  • 正在领取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 存在失业保险欠费记录
  •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期间
  • 四、待遇标准

    • 按月发放1872元(按2080元最低工资的90%计算)

    • 领取期限:缴费1-4年每满1年领1个月,4年以上每半年增1个月,最长24个月

    • 附加待遇:

  • 求职补贴(月均缴费工资15%,最长6个月)
  • 医保代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 五、办理方式

    可通过[粤省事]、[东莞社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申请

    Copyright © 2019-2025 www.baoxiank.com 保险课 版权所有 Power by

    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课,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旅游保险,儿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