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郑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以下人群:
1.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及其职工
2.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
3. 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
单位缴纳社保基数的8%,个人缴纳2%
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自行缴纳
男性需累计缴满25年,女性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最低满10年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在一、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增加10%
年度限额:在职1800元,退休2300元
门诊慢特病:涵盖32种门诊规定病种,报销比例85%
住院报销
在职职工:
乡级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95%
县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95%
省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90%
退休职工:起付线与在职一致,报销比例提高至97%(乡级)和93%(省级)
其他待遇
个人账户:在职按缴费基数2%划入,退休每月固定95元
大病保险:职工医保年度限额用完后,大病互助基金可支付15-30万元
生育补助: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2024年起)
待遇享受时间
单位参保:次月享受
灵活就业初次参保: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享受
- 失业转灵活就业:缴费次月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