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法条

保险车险 2025-09-16 04:25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1. 保险责任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2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认为资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通知补充提供。

2. 机动车保险责任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但如果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 意外险责任范围

意外伤害保险通常包含意外身故、伤残保障和住院津贴等责任。但需注意不同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可能有所差异,比如有些产品将猝死纳入保障范围。

4. 责任免除条款

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列出不赔付的情况,如故意行为、无证驾驶、酒驾等。保险公司虽然可能垫付抢救费,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5. 责任划分原则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责任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 行人无过错:机动车全赔
  • 行人有过错:机动车适当少赔
  • 机动车无过错:最多赔10%
  • 故意碰瓷:不赔
  •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仔细阅读保险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范围,确保自身权益。如有争议,可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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