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运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车险 2025-09-12 03:37www.baoxiank.com养老保险

陆运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主要遵循"仓至仓"责任条款,即从货物离开起运地仓库开始,直至抵达目的地收货人仓库终止。具体规则如下:

1. 基本期限

  • 保险责任自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时生效,正常情况下的终止时间为货物运抵目的地并进入收货人仓库。
  • 若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国内水路陆路货运保险责任最多延长至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
  • 2. 特殊情形处理

  • 未卸车情况:若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未卸车(如战争险),保险责任延至到站后48小时。
  • 中转运输:中转期间保险责任可延长至到站后10天,续运时恢复有效。
  • 国际陆运中,若货物到达车站未提货,责任期限通常为到站后15天。
  • 3. 附加险差异

  • 陆运战争险的期限以装车至卸车为基准,未卸车时延至目的地后48小时。
  • 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含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导致的损失,但期限仍遵循主险规定。
  • 需注意,不同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的延期天数存在差异,陆运的15天短于海运的60天和空运的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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