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在永康市,我们的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广泛覆盖各类人群。不论您是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医疗保障的居民,还是在本市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人员,只要您符合积分入医条件并持有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证”,您的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参保。

2016年,永康市城乡居民医保展现了其强大的保障力度。每个人的筹资标准定为800元,其中个人需要缴纳240元,而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则每人缴费200元。这一费用的设定得到了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共补助560元。缴费过程也十分便捷,使用社会保障卡代扣,同时也可以通过镇(街、区)、村(社区)进行收缴。

参保的城乡居民将享受到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不仅如此,您还将享受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全方位保障。如果您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您将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已经统一调整为20%,这将为您带来更多的实惠。

永康市城乡居民医保,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让每一个居民都能享受到健康的权利,享受到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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